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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厦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7月1日至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2025-07-10 07:34 761 查看 小Q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厦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厦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

于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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