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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起厦门个体户/企业财税政策核心变化(图表)​

2025-07-1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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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起,我国财税领域迎来三项重要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新规明确线上线下经营场所登记要求与跨区迁移规则;税收征管政策全面转向查账征收模式,同步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及“六税两费”减半优惠至2027年底;纳税信用管理将社保与非税缴纳纳入评价体系,优化信用修复机制。三者协同强化市场规范,倒逼企业合规升级。

政策领域

核心调整

执行要点

个体工商户登记

1. 经营场所:实体店需属地登记;纯电商可用平台网络地址登记。
2. 跨区迁移:允许迁移,登记机关协助档案移交。
3. 注销限制:立案调查中、行政处罚未执行、异常名录满2年(强制“另册管理”)不得注销。

线上经营者需备案平台地址;异常个体户及时修复信用避免锁死注销权限。

税收征管

1. 征收方式:2025年全面强化查账征收(替代核定征收)。
2. 增值税
- 普票:月销售≤10万(季≤30万)免税
- 专票:按1%或3%征税
3. 个税:年收入≤200万部分减半后按5%超额累进税率。
4. 发票管理:必须规范取得发票(收据/白条入账风险↑)。

小规模纳税人需区分开票类型(普票/专票);
个体户需建立规范账务体系应对查账征收。

税收优惠延续

1. 增值税免税:延续至2027年底(条件同上)。
2. 六税两费减半:城建税、印花税等减半优惠同步延续至2027年底。

2027年前继续享受优惠,但须合规开票。

信用管理升级

1. 范围扩展:信用评价纳入社保缴费、非税收入(残保金等),个体户可自愿参与。
2. 信用修复:允许纠正失信行为后修复,轻微失信扣分频次改为按月计算。
3. 失信影响
- 贷款受限(银税互动门槛提高)
- 税务稽查频次增加。

及时缴纳社保/非税款项;
轻微失信行为需当月纠正避免累计扣分。

新政通过 “登记-征管-信用”三位一体监管,推动个体户及小微企业加速财务规范化:

紧迫性:经营者需在1个月内完成查账征收过渡(2025年8月15日前);

避坑指南:规避异常名录锁死注销权限、收据入账稽查风险;

机遇抓手:活用“个转企”保留原信用代码、紧抓减税红利窗口期(2027年前)。主动适配新规者,方能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变革中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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