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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7月15日起,厦门“个转企”可直接变更,省时又省力!

2025-07-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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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7月15日正式实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个体户直接变更企业”的绿色通道。厦门个体户老板只要满足“债务清、税务清、年报清、异常清、处罚清、财产清”六大条件,就能像“改名字”一样,把营业执照从“个体工商户”直接升级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全程保留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彻底告别“先注销、再新设”的繁琐流程。

一、两种转型方式

1.注销再设:

注销原个体户→新设企业

2.直接变更:

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户→企业”变更登记(保留成立日期、信用代码)

适用类型:可转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二、变更登记条件(须同时满足)

1.债务处理:

结清个体户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益;

2.税务结清:

缴清税款、滞纳金;

完成经营者个税汇算清缴+清算申报(无涉税违法记录);

3.年报合规:

已报送上年度年报(成立未满1年除外);

4.无异常记录: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名单(或已移出);

5.无处罚风险:

无未结案的立案调查、行政强制或未执行的行政处罚;

6.无财产限制:

未被司法机关冻结财产或限制登记(或已解除)。

附加要求(针对变更登记):

符合企业设立条件(如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

新企业住所必须在原个体户登记机关辖区内。

三、变更登记材料清单

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申请书》;

2.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核心材料);

3.符合转型条件的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4.拟设立企业的登记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

从“小老板”到“企业家”,只差一次“直接变更”。7月15日新规落地后,符合条件的厦门个体工商户可立即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把多年打拼的字号、商誉和信用完整升级为“企业身份”。抓住政策红利,轻装上阵,让您的生意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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